为加强学院校园网站的管理,确保网络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促进校园网络的健康发展,根据《河北经贸大学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和《河北经贸大学校园网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登记备案的网站指本学校所有二级网站,包括部门二级网站和专题类网站。
二、校园网内原则上不得开办个人网站、BBS等网站,必要时须报校党委宣传部审批。
三、二级网站应以建设校园文化、增进学习交流、促进学院发展为目的,不得有违反国家法律和互联网相关制度的行为。如有违反,立即停止网络服务,情节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部门二级网站以学院、处室为单位申请开办。专题类网站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由负责部门申请开办。同时填写《河北经贸大学网站备案登记表》报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备案。
五、二级网站由各部门自行设计,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提供技术支持。
六、本制度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