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区网络服务业务审核办理流程

来源: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时间:2008-05-28

根据“冀经贸校字[2004]22号《河北经贸大学关于印发住宅区网络管理两个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制定如下业务审核办理流程。

受理日期为:每月的1日到10之间的工作日。

受理地点为:各校区值班室、卡务中心。

一、开户业务

承办:各校区值班室服务人员。

1、请申办开户的用户同时将本人“校园卡”的原件和由用户本人填写并签字的《开户申请表》交受理人。离退休且行动不便的教职工需要委托他人开户时,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受理人按如下顺序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向用户提供的服务类型、账号名、密码。

⑴对于教职工卡,如果在CAMS中无用户申请的“账号名”和“证件号码”,按教职工首个账号的情况提供“服务类型”为“教职工”、按每月15元交纳年费180元、开户费50元。

如果在CAMS中有用户申请的“账号名”但“证件号码”和“姓名”与申办人不一致的情况,则请申办人与该“账号名”的原使用者协商,在该“账号名”的原使用者办理了“变更”和“销户”业务后,再行办理开户。

⑵对于教职工卡,如果在CAMS中已经有用户的“证件号码”和“教职工”服务,则按教职工第2个账号的情况提供“服务类型”为“其他”、按每月30元交纳年费360元、开户费50元。若“账号名”重复,则加后缀a、b、c等进行区分。

⑶对于研究生卡,如果在CAMS中无用户申请的“账号名”和“证件号码”,提供“服务类型”为“研究生”、按每学期50元交纳年费100元。

⑷对于临时卡,如果在CAMS中无用户申请的“账号名”和“证件号码”, 或者有用户申请的“账号名”但“证件号码”和“姓名”与申办人不一致的情况,提供“服务类型”为“其他”、 按每月30元交纳年费360元、开户费50元。若“账号名”重复,则加后缀a、b、c等进行区分。

⑸向用户了解并现场确认,用户是否需要交纳施工费150元。

⑹填写《开户申请表》有关内容并将有关内容交用户。

3、提示用户下载“认证客户端”和杀毒软件。

4、根据需要,通知施工单位与用户约定入户施工时间。

5、在用户交回“缴费单”后,E-mail通知CAMS管理人员复审无误后开户。

6、用户名格式:校区和楼号-单元号-房间号,如s7-3-201。

初始密码:教职工为其职工工资编号,其他为卡号。

研究生的用户名和密码均为卡号。

二、变更登记业务

承办:各校区值班室服务人员。

本业务仅限于持教职工卡的用户在注册的住址、卡号等用户信息出现变更的情况。

1、请用户本人提交《校园网用户变更登记表》和教职工卡原件。

2、如果变更内容涉及其他教职工时,提供所涉及教职工的《校园网用户变更登记表》和教职工卡原件。

3、在CAMS中,按开户业务流程对当前信息核实无误后,根据需要,办理新的账号。

4、如果变更涉及到施工,请用户办理150元施工费的缴费。

5、在用户交回“缴费单”后,E-mail通知CAMS管理人员复审无误后进行变更。

三、密码查询业务

承办:各校区值班室服务人员。

1、用户可以持本人的校园卡原件到值班室查询。

2、用户在线时,如果用户的账号与CAMS中认证失败记录中的接入设备一致,可以进行电话查询。

四、余额查询业务

用户可以在校园网的任意位置(住宅区或者办公区),登录到认证计费系统的用户自助服务平台,查询余额。

五、销户业务

承办:CAMS管理人员。

对于余额为0的时间超过休眠期的、超过失效期的账号给予销户处理。休眠期按服务类型分为:教职工,一年;其他,3月。

六、交费业务

承办:卡务中心收费服务人员、各校区值班室服务人员。

1、用户持本人“校园卡”的原件和“开户缴费通知单”办理开户缴费或者续费业务。离退休且行动不便的教职工需要委托他人开户或者续费时,需要提供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受理。

2、收费服务人员首先提醒用户:校园卡与CAMS中注册的信息不一致时,不受理缴费。然后,对续费用户审核校园卡与CAMS中注册的信息一致时,办理按年费续费;对开户用户,凭开户缴费通知单和本人校园卡,对照无误后办理收费。

3、给用户出具校园卡交费凭证。

4、填写《收费登记表》。Email通知CAMS管理人员进行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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