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流程

来源: 时间:2017-05-09


依据教育厅下发冀教办【201424号文件《河北省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行业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以及河北经贸大学2015316日《关于我校实施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有关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我校已对校内各类面向全校提供服务的非涉密信息系统进行安全保护等级定级和备案工作。

已备案的信息系统,如果发生了调整,责任部门应主动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反馈、更新备案信息;学校新建信息系统的定级工作应与信息系统的建设同步实施,在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责任部门应及时向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进行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具体流程如下:

一、明确责任主体,确定信息系统的责任部门

信息系统的主管部门即信息系统的责任部门。责任部门需指定一名信息系统安全负责人和一名系统管理员,具体负责本部门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相关工作。

二、信息系统责任部门自主定级

责任部门根据信息系统情况进行梳理分析,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并填写《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表》、《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名录》,形成《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

自主定级参照附件二、附件三进行,等级级别请参照文件附件二指南中第18页的表2:“学校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建议”。表格及报告请参照附件一、附件四、附件五填写。

三、提交与上报

    责任部门提交材料清单:

        等保表1:《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表》.doc

       等保表2:《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doc

       等保表3:《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名录》.xls

    请将以上文件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电子文件打包从协同办公发邮件至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边老师

    办公地点:旧图书馆楼二楼205

    办公电话:87655563

附件一:《河北经贸大学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表》填写说明

附件二:《教育行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工作指南(试行)》

附件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GB/T 22240-2008)

附件四:《河北经贸大学校园一卡通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表》(参考样本)

附件五:校园一卡通系统_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报告(参考样本)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2017年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