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贸大学办公电话业务(新装)申请表
申请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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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现有教职工数
(含编制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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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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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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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电话总数(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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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办公室名称
使用人
安装地址
(校区、楼及房间号)
长话\市话\内线
备注
1
2
3
4
5
学院(部门)意见
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审核意见
填表须知
办公电话业务遵照《河北经贸大学办公电话管理办法》执行。
该表为新装办公电话业务使用,请详细填写相关内容。